
申命记第20章
有关战争的条例
一、相信有神的同在(申廿1-4)
二、特殊情况免服役(申廿5-9)
三、攻城之前先劝降(申廿10-12)
四、不可留一个后患(申廿13-18)
五、不可举斧子砍树(申廿19-20)
问题:
5-9节为何容许特殊情况免服兵役,会不会造成兵源不足的情况?
参考答案:
1、根据“申廿5-9”的规定:凡建筑新房屋、辟种新葡萄园、刚娶妻的以及胆怯者皆可免服兵役。
2、但这样是否会造成有以色列人若不愿意服兵役,就故意找以上的理由选择退出呢?
其实上文的4节已经回答了这个问题:
《申命记》 20:4 因为耶和华你们的 神与你们同去,要为你们与仇敌争战,拯救你们。
也就是说,战争的胜利与否根本原因在与神的同在,而不是军队的数量。
3、神曾要求士师基甸仅凭300精兵胜过如同蝗虫一样多的米甸人,说明在神看重军队的质量比数量更重要(士七章)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