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重罪的刑罚
一、刑罚献祭给偶像的(利廿1-5)
二、剪除交鬼的(利廿6-8)
三、治死咒骂父母的(利廿9)
四、处理各种性犯罪(利廿10-22)
五、不可随从外邦风俗(利廿23-27)
问题:
结合4-5节,思考神对那种“看见别人犯死罪,但是佯为不见”的人是存怎样的态度?对今日的教会生活有何启发?
参考答案:
《利未记》 20:4 那人把儿女献给摩洛,本地人若佯为不见,不把他治死,
《利未记》 20:5 我就要向这人和他的家变脸,把他和一切随他与摩洛行邪淫的人都从民中剪除。
1、将儿女献给摩洛的人要治死,但目睹却佯作不见的,也要被剪除。
2、这说明圣洁的神是忌邪的神,他也要百姓有一颗忌邪的心。
3、对今日的教会生活启发:
(1)倘若我们在教会中看到别人犯罪,而且这罪是近乎“把儿女先给摩洛”般的死罪,一定要向非尼哈一样,用一颗忌邪的心指出对方的错误。正如圣经所言:
《马太福音》 18:15 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,你就去趁着只有他和你在一处的时候,指出他的错来。他若听你,你便得了你的弟兄;
其中的“得罪你”原文解释是“犯了罪”
(2)但倘若我们明哲保身,虽然不至于像旧约律法时代一样,在肉体上被剪除(被石头打死);但一定是“在人的罪上有份”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