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

亚伯拉罕遣老仆人为以撒择偶
一、亚伯拉罕的吩咐(创廿四1-9)
二、老仆人遇见利百加(创廿四10-27)
三、老仆人提亲(创廿四28-60)
四、以撒娶利百加为妻(创廿四61-67)

疑问:
能否从本章中归纳出老仆人的榜样?本章是否适合用来讲主内通婚的道理?
参考答案:
一、老仆人的榜样
1、清楚任务(5-6)
2、自觉使命(9)
3、祷告交托神(12、27、52)
4、懂得把握一个人最重要的品性──勤劳且富爱心(14)
5、细心观察神的带领(21)
6、任劳任怨(33、55-56)
二、本章是否用来讲“主内通婚”的道理
结论:
1、创24章适合用来讲“主内通婚”的道理。
2、但之所以适合用来讲“主内通婚”的道理,立足点是基于“创廿四4”亚伯拉罕对老仆人的强调(你要往我本地本族去),而不是基于对“利百加是否拜独一神信仰”的推测。
(一)不太适合用祖先的信仰去推测利百加信仰的
1、从“他拉、拿鹤的信仰是拜耶和华的”去推测出“利百加的信仰一定是拜独一真神”这样的方式是否合适?这毕竟是推测法。
2、换句话说
(1)我们可以表述:“利百加愿意来到迦南,成为以撒的妻子,单拜独一的真神”,
(2)我们也可以表述“利百加是合神心意的”,因为整个过程都有神的带领;
(3)我们还可以表述“利百加对耶和华有认识”,
(4)但是以绝对的语气肯定利百加原先的信仰就是“拜独一神”这是否适合?毕竟:圣经没有提,而且哥哥拉班又拜多神的情况下。
这不是在否定这种“祖先拜什么、后代也一定拜什么”的可能性,而是说:既然圣经没有提,我们就不宜用绝对肯定的态度下结论。
3、以利百加多次提及“耶和华”就一定说明她敬拜耶和华吗?
并不是在否定利百加拜独一神的可能,而是我们要知道:在那个年代,他们都是从挪亚的血脉下来的,多多少少每个人都对“耶和华”原先就有一些认识的。这就相当于今天一个不信主的外邦人也听过“耶稣”的名字一样。
(二)适合用来讲“主内通婚”的理由
1、首先,“本地本族”指的就是哈兰。
对于亚伯拉罕而言,“本地本族”有两次不同的含义指向:
第一次在使徒行传第七章当中,神呼召的是亚伯兰。神呼召他离开本地本族,往神所要指示的地方去。所以在使徒行传第七章神对亚伯拉罕的第一次呼召当中,“本地”指的是吾珥,“本族”指的是在吾珥的亲属。
创世纪12章1-3节,是亚伯拉罕的第二次呼召,神对他说“你要离开本地本族父家”,因为亚伯拉罕那个时候人在哈兰。所以“本地”指的是哈兰,“本族”是指他在哈兰的亲属。结合创世纪24章来看,亚伯拉罕所说的这个地方指的是哈兰。
2、其次,“拿鹤城”就是在哈兰。
24章的第3-4节,谈到:不要娶这迦南地的女子;往我的本地和本族去娶一个妻子。
(1)思考:本地和本族在哪里呢?
在10节当中,“那仆人……到了拿鹤的城”。这就说明所谓的“本地本族”是在拿鹤的城。
(2)思考:那拿鹤的城在哪里呢?
《创世记》 29:4 雅各对牧人说:“弟兄们,你们是哪里来的?”他们说:“我们是哈兰来的。”
《创世记》 29:5 他问他们说:“拿鹤的孙子拉班,你们认识吗?”他们说:“我们认识。”
从这两处经文可以看出来:拿鹤的城就是在哈兰。
3、拿鹤就是拜耶和华的(创卅一53)
亚伯拉罕对老仆人吩咐的“本地本族”就是指他的兄弟拿鹤的家族。
4、小结:
因为亚伯拉罕吩咐老仆人要往“本地本族”去,而“本地本族”是在哈兰,是已经蒙呼召过的地方,即早已脱离吾珥拜偶像生活之地,所以可以用来宣导主内通婚的道理。
同时,需要注意的是,拿鹤也是住在哈兰,而不是吾珥。但是“创十一31”却没有提到拿鹤出吾珥。所以拿鹤全家是如何到哈兰,我们不得而知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