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加拉太书第2章
一、保罗受差作外邦使徒(2:1-10)
1、奉启示前往耶路撒冷(2:1-2)
2、基督里的自由(2:3-8)
3、与使徒行右手相交之礼(2:9-10)
二、保罗因真理责备使徒(2:11-14)
1、彼得等人的错误(2:11-13)
2、保罗的责备(2:14)
三、因信耶稣基督称义(2:15-21)
1、律法无法使人称义(2:15-16)
2、不可再犯罪(2:17-18)
3、基督之恩叫人活着(2:17-21)
疑问:
保罗举提多(2:3-5)与彼得等人(2:11-14)的例子要说明什么?
参考答案:
提多是希腊人,没有按着犹太人的规矩受了割礼,有人却以此说事(2:4),但保罗直接点明他们目的不单纯,所以保罗他们并没有顺着那些人说的做,以此强调福音的真理和在基督里的自由。保罗提到与彼得等人的冲突是为维护福音的真理(2:14),彼得他们害怕那些奉割礼的人而与外邦的基督徒隔开,保罗因为他们的所行而责备,这说明无论是使徒还是谁,只要所行与真理不符,保罗就会反对,而且他当众人面责备彼得(2:14),因为在他看来这是违背了主的真理,并且彼得作为使徒带头,影响也极其不好,所以他必须制止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