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加拉太书第3章
一、因信领受应许圣灵(3:1-14)
1、保罗的责问(3:1-5)
2、以信为本(3:6-9)
3、因信得生与得圣灵(3:10-14)
二、律法与应许的关系(3:15-22)
1、应许先于律法(3:15-18)
2、律法辅证应许(3:19-22)
三、因信称义之道(3:23-29)
1、律法引人至基督前(3:23-25)
2、因信承受应许产业(3:26-29)
疑问:
如何理解3:10?
参考答案:
保罗引《申命记》27:26说明不遵行律法就会遭咒诅,但前一句又说凡以行律法为本的都是被咒诅的,似乎前后是矛盾的。保罗所言之意其实是一个对等现象,旧约强调不遵守律法的是当被咒诅的,而进入新约后,若不遵守基督之道就当受咒诅,保罗所强调的“行律法为本”就是“不遵守基督之道”,与旧约的要求性质相同。保罗的重点就是要告诉他们不是靠律法称义,律法起到的作用是“训蒙的师傅”(3:24),是为了引人至基督那里,而只有基督那里才有得救之理。所以前后并非矛盾,而是借用守律法之道来说明守基督之道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