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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信称义方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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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在罪上死(罗六1-14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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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称义后不可再犯罪(罗六1-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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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洗礼使人在罪上死(罗六3-1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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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受洗后当奉献自己(罗六10-14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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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在义中活(罗六15-23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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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两种奴仆的定义(罗六15-18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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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使徒保罗的劝告(罗六19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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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两种奴仆的结局(罗六20-23)
问题:
“这样,怎么说呢?我们可以仍在罪中,叫恩典显多吗?断乎不可!……”(6:1—2上)
我们为什么不可以仍在罪中,而叫恩典显多呢?
参考答案:
本节是连续上文的论题作进一步阐释的,既然人称义是因着信,不在乎行为:既然亚当不如基督,“罪在哪里显多,恩典就更显多。”那么我们是否可以仍在罪中继续犯罪,好叫主的恩典显多?(或说我们可否仍然犯罪,好显明神是乐意饶恕人的呢?)“断乎不可”。
因为所谓“罪在哪里显多,恩典就更显多”,不过是说明主耶稣救赎之功劳如何超过人的过犯,足够抵消我们的过犯有余而已,却绝不是说蒙恩的人可以靠着他的恩典放纵私欲。
另一方面,我们称义,既不在乎行为,为什么又说我们不可以随便犯罪呢?第2节下半说明了它的理由,就是因为我们已经与基督同死同埋葬同复活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