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
罗马书4章

主题:因信称义例解
一、亚伯拉罕的称义(罗四1-5)
1、亚伯拉罕凭肉体未得到什么(罗四1)
2、亚伯拉罕称义因信不因行为(罗四2-3)
3、凭恩典被神称义的意义所在(罗四4-5)
二、因信称义的福气(罗四6-8)
三、亚伯拉罕与外邦(罗四9-12)
1、按亚伯拉罕被称义时间而论(罗四9-10)
2、按亚伯拉罕受害帆功用而论(罗四11-12)
3、按亚伯拉罕承受应许地而论(罗四13-16)
四、亚伯拉罕的信心(罗四17-25)
1、亚伯拉罕所信内容(罗四17)
2、亚伯拉罕信心坚定(罗四18)
3、亚伯拉罕信心秘诀(罗四19-22)
4、亚伯拉罕成为榜样(罗四23-25)

疑问:
【罗4:25】耶稣被交给人,是为我们的过犯;复活,是为叫我们称义(或作“耶稣是为我们的过犯交付了,是为我们称义复活了”)。
耶稣的受死与复活,对我们的称义有何功效?
参考答案:
为什么我们信耶稣从死里复活,就可以和亚伯拉罕一样地称义?(注意:上文17节,亚伯拉罕所信的,是叫死人复活的神,与我们信神使主耶稣从死里复活有相同的特色。)因为耶稣基督的受死是为我们的过犯,复活是为叫我们称义。(注意:这两次所提及的“我们”都是包括犹太人与外邦人的。)
基督的死,只是消极方面担当了我们罪恶的刑罚,这还不够使我们积极方面在神面前称义;但他不单死了也已复活了,证明他在十架的死,已完全满足了律法所要求的刑罚。
他的“义”不但付清了我们罪的赎价,还绰绰有余地叫我们可以在神面前活着。永生神儿子的生命,在代替我们受那永死的刑罚(被神弃绝)之后,还有充足的能力胜过死亡,从死里复活,使一切信他的人都领受了永生神的生命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