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
马太福音二十二章:

一、筵席的比喻(22:1-14)
A、被召的人拒绝来赴席 1-6
B、王另召别人的人来赴席 7-10
C、未穿礼服的宾客被王赶到外边 11-14
二、主耶稣面对三次的试探 (22:7-46)
A、第一次:是否要纳税给凯撒? 15-22
B、第二次:是否有复活? 23-33
C、第三次:哪条律法最大? 34-40
D、耶稣反问:基督是谁的子孙 41-46

疑问:
为何未穿礼服的人要被赶到外边的黑暗里?(22:11-13)
参考答案:
当时的宾客是直接从路上所邀请来赴席的,这礼服是主人为宾客所预备的。被邀请的宾客没有穿礼服来赴宴,要么是礼服弄丢了,要么是脱下了礼服。这里礼服指的是“义行”(启十九8)。因所召宾客“不论善恶”(参10节),故这义行必不是他们自己的义行。同时,婚宴的礼服既是主人所预备的,无疑地,这礼服就是神为我们预备好的“那上好的袍子”(路十五22),也就是基督自己作我们的义袍(参赛六十一10)。接受主耶稣的呼召成为新造的人就是披戴基督,要是在生活中我们弄脏了主所给我们的白衣,脱下了神给我们的义袍,将来就与喜宴无份了。基督徒应当保管看守好神所给予我们的白衣,穿着这件礼服去赴宴。